佛山警方通报!“员工讲粤语被罚”不实,刘某杰(男,21岁)被刑拘
近日,一则“佛山一公司三名员工因工作期间说粤语被罚款” 的信息在全网引发关注。今天(2月22日),南都记者在现场实地探访发现,在注册地址并无此公司办公;当天下午,佛山禅城公安通报:网传消息不实,不存在员工因讲粤语被罚的情况。
2月22日上午,南都记者来到网传公司的注册地址实地探访,发现该楼栋并无公司办公,2楼住所申报地实际上为另一公司。南都记者尝试电话咨询该公司,负责人称公司主营代账业务,“不认识所谓网传公司”。
网传公司注册地楼下。
不过,南都记者咨询后发现,该公司声称“可以把注册地‘挂靠’在该地址而不在该地址办公”,根据公司规模大小“最低缴纳一年一千多元”。
注册地公司称缴费可将公司注册地“挂靠”。
随后,记者拨通楼栋招租电话,出租方称“并不了解网传公司”。
据企查查,网传公司成立于2022年,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。
当天上午,南都记者电话咨询禅城区人社部门,相关人员表示人社局正联同南庄镇对事件进行调查。
22日下午,禅城公安发布通告:网传的消息为不实信息,系刘某杰(男,21岁,网传涉事公司负责人)为吸引眼球、博取流量而编造并传播。刘某杰的公司实际上只有其一人,没有其他员工,不存在所谓员工因讲粤语被罚款的情况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刘某杰因在多个网络平台散播不实信息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,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南都记者还注意到,2月21日晚间,疑似网传公司负责人刘某杰通过公司官方社交账号发布情况说明,其中提到:“全权只有我一人策划了一场关于公司禁止非国语沟通的舆论。”
广东诺安律师事务所萧珏律师认为,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,其行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,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罚款条款没有法律依据。如果劳动者遇到类似的遭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。
萧珏律师还表示:鉴于刘某杰在多个网络平台散播不实信息的行为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如构成犯罪,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;如果扰乱公共秩序,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规定,可能被给予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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